网购缺陷商品召回新规发布:面向电商平台,市监总局将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
网购缺陷商品召回新规发布:面向电商平台,市监总局将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
网购缺陷商品召回新规发布:面向电商平台,市监总局将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zǒngjú)正式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jiǎnchēng)《公告》)。
▲示意图 图据图虫创意(chuàngyì)
在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de)新闻发布会上(shàng),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sīzhǎng)王秋苹介绍,2024年网上零售额突破1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三成。消费新格局下,消费者的期待已从“买得到(dào)”到“买得放心”,从“性价比”升级为“安全感”。《公告》的发布是缺陷消费品召回从线下(xiànxià)向线上延伸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jìnyíbù)提升召回监管工作效能,织密线上消费放心网,提振(tízhèn)和扩大消费。
王秋苹表示,加强(jiāqiáng)网络销售消费(xiāofèi)品召回监管,既是回应群众对“线上放心消费”的殷切期待,更是筑牢消费安全防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发布《公告》,主要(zhǔyào)基于几个方面考虑:
在制定背景方面,一是(yīshì)响应(xiǎngyìng)政策(zhèngcè)号召,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zhōngyāng)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都对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公告》的出台,指明了方向。
二是破解监管难题,回应百姓(bǎixìng)消费期待。网络交易在带来便利的(de)同时,也给召回监管带来诸多挑战。例如平台经营者召回信息获取不畅、履责困难,消费者召回信息获取渠道有限(yǒuxiàn)、自主判定能力不足,跨境商品(shāngpǐn)召回更是面临境外主体配合度低、落地难的困境。解决这些痛点问题,是回应群众对(duì)“线上放心消费”期待的务实之策。
三是借鉴经验成果,完善监管(jiānguǎn)制度(zhìdù)体系。《公告(gōnggào)》既汲取了(le)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条例》确立的产品安全责任人制度精髓,又参考了长三角五省市建立的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常态化协作机制,旨在实现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区域(qūyù)实践全国推广,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制度体系。
为确保《公告》落地见效,王秋苹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几项(jǐxiàng)措施(cuòshī)。
一是加强召回监管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网络(wǎngluò)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强化问题精准识别,及时(jíshí)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对不履行(lǚxíng)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责令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费者(xiāofèizhě)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让消费者“敢(gǎn)消费、愿消费”。
二是创新(chuàngxīn)召回监管(jiānguǎn)方式。总局将持续推进(tuījìn)召回监管模式创新,面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三是凝聚召回监管合力。总局将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制定(zhìdìng)电商承诺监测指南,设置(shèzhì)定量(dìngliàng)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定期(dìngqī)对平台承诺履行(lǚxíng)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通过凝聚各方合力,共同守护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让线上消费成为消费者的“安心之选”。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bàodào)
编辑 杨珒 责编 魏孔明(kǒngmí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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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zǒngjú)正式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jiǎnchēng)《公告》)。
▲示意图 图据图虫创意(chuàngyì)
在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de)新闻发布会上(shàng),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sīzhǎng)王秋苹介绍,2024年网上零售额突破1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三成。消费新格局下,消费者的期待已从“买得到(dào)”到“买得放心”,从“性价比”升级为“安全感”。《公告》的发布是缺陷消费品召回从线下(xiànxià)向线上延伸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jìnyíbù)提升召回监管工作效能,织密线上消费放心网,提振(tízhèn)和扩大消费。
王秋苹表示,加强(jiāqiáng)网络销售消费(xiāofèi)品召回监管,既是回应群众对“线上放心消费”的殷切期待,更是筑牢消费安全防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发布《公告》,主要(zhǔyào)基于几个方面考虑:
在制定背景方面,一是(yīshì)响应(xiǎngyìng)政策(zhèngcè)号召,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zhōngyāng)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都对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公告》的出台,指明了方向。
二是破解监管难题,回应百姓(bǎixìng)消费期待。网络交易在带来便利的(de)同时,也给召回监管带来诸多挑战。例如平台经营者召回信息获取不畅、履责困难,消费者召回信息获取渠道有限(yǒuxiàn)、自主判定能力不足,跨境商品(shāngpǐn)召回更是面临境外主体配合度低、落地难的困境。解决这些痛点问题,是回应群众对(duì)“线上放心消费”期待的务实之策。
三是借鉴经验成果,完善监管(jiānguǎn)制度(zhìdù)体系。《公告(gōnggào)》既汲取了(le)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条例》确立的产品安全责任人制度精髓,又参考了长三角五省市建立的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常态化协作机制,旨在实现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区域(qūyù)实践全国推广,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制度体系。
为确保《公告》落地见效,王秋苹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几项(jǐxiàng)措施(cuòshī)。
一是加强召回监管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网络(wǎngluò)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强化问题精准识别,及时(jíshí)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对不履行(lǚxíng)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责令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费者(xiāofèizhě)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让消费者“敢(gǎn)消费、愿消费”。
二是创新(chuàngxīn)召回监管(jiānguǎn)方式。总局将持续推进(tuījìn)召回监管模式创新,面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三是凝聚召回监管合力。总局将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制定(zhìdìng)电商承诺监测指南,设置(shèzhì)定量(dìngliàng)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定期(dìngqī)对平台承诺履行(lǚxíng)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通过凝聚各方合力,共同守护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让线上消费成为消费者的“安心之选”。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bàodào)
编辑 杨珒 责编 魏孔明(kǒngmí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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